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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林春挣开戴志,因为肤色苍白,所以脸一红起来就十分的明显。

陈秋哪里会听不懂戴志的暗示,也来一个笑里藏刀:「商人也挺好的。不过在这世道,做记者也挺不错。戴志伟,你要做热血社工嘛,大不了之后找个记者养养你,那你就能专心一意去普渡眾生。」

林春先是一呆,后来才想起陈心正在c大读journalis,看见戴志难得噤声的窘样子,林春不禁一笑。就只有李旭单纯,认真地想着他们的话:「是是,所以我也想去读journal,梦想是去hk电台(註三)工作。但你们也未免太没大志了,什么找个记者、找个商人养自己,难道你们真打算靠女人吃软饭吗?再讲,林春,你真去做文化人的话,日后要养家就难了。」

林春正不知如何回应,戴志就将话接下去:「李旭,你真打算成家立室吗?」

「打算!怎不打算成家立室呢!日后等王秀明康復了,交了女友后,我李旭才真要大展身手,马上就交个又贤慧又美丽的女友,大概交往一两年后步入教堂,第一个孩子要在三十岁之前生,最好是男,由哥哥保护妹妹,第二个打后的全是女也没关係,女孩子挺好的,孝顺又乖巧……」

平时寡言的李旭正说个滔滔不绝,勾勒着未来的蓝图,林春总觉得这个未来不太可能实现。他与戴志、陈秋交换一个眼神,一同以怜悯的目光看着李旭。

「既然你这么想交女友,不如现在就去把个。我对女人还算有点办法,有什么tart就尽管说吧,一场朋友,我一定会做你的军师。」陈秋坏笑着说。跟林春有了亲密的关係后,双方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患得患失,就算林春现在听见陈秋说女人的事,他心中的刺痛也减少一点。

李旭想也不想就猛摇头,托着粗框眼镜说:「不行不行,我跟王秀明约好了。约好了就是约好了。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遵守承诺,那约定来干嘛?所以一旦答应了,就要遵守到底,绝不能反悔,无论如何也不能。这就是我的原则。」

「真的不动摇?中六有个女生还挺不错的,虽然胸部不大,但胜在可爱。我看你平时也常常借故闪到人家班房前,往班房里看上几眼。打死我也不信你对别人没意思。」戴志也搭话。他之前是田径队队长,小息时常常跑遍整间学校找队员,所以不时碰见李旭。

李旭的耳根子都红了,还结巴起来:「我、我、我……干?卿?底?事!」

「你就真的不上吗?」林春也问。

「说了不上就不上,我答应过秀了。说真的,假如是跟别人作的约定,我还会有001的可能去反悔,但跟王秀明约定了的事,我绝对不会反悔。因为这可是那傢伙叫我做的事。」李旭收起笑容,正经八百的样子很严肃,身子挺得笔直,像一块拗不弯的铁板。

「但看着这么多好女生经过自己身边,不会感到可惜吗?」林春好奇地问。

「也不会,缘来缘去,说到底都是要有缘才行。」李旭很随意一笑,与他话语背后隐含的沉重意味相违背。他是那种说一就一,说二就二的人,永远只会直线向前,不懂得拐弯和找捷径。找到很重要的人,如王秀明,就一股死劲子记着:王秀明是很重要的人,所以他叫我做的、他希望我做的,我就要做。这是一种很傻、又很单纯的想法,林春他们三人几乎难以想像现代社会还有这种人,一根直肠子捅到底,没有一个弯位。

戴志笑叹:「真是便宜了他。」

李旭还在追问便宜了谁,陈秋已笑得伏了在桌子,林春倒觉得李旭这种性格有两面,或者真的很好搞懂,但这种人一旦认定了什么,就很难再改变。

註一:大码头,意思有点复杂,但此处指有钱人。

註二:家头细务,即家务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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