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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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咬,恼羞成怒,这也是他痛下杀手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
“李睿的脸部看上去没有损伤,所以我推测,他被咬的部位,是被蓬松的头发所遮盖住的耳朵。当然,李睿,你可以反驳我的推理,而你现在也不用让我们看看你的耳朵是否受伤,但是你要知道,鉴定人员要检验出孙芮伊牙齿上的血迹属于谁,是轻而易举的事。而且,我认为,鉴定人员还会在孙芮伊的手腕位置及她的睡衣上,检验到凶手的指纹和毛发。”

李睿面如死灰。

“接下来是李睿掐死了孙芮伊的证据:证据一、孙芮伊的颈部位置留有凶手的指纹,当然,凶手有可能在杀人后擦掉了自己的指纹,但杀人时没有戴手套的凶手,无论事后如何补救,在死者的脖子上留下自己的dna的概率十分大;证据二、我刚才检查过孙芮伊的手指,指甲内残留着一些表皮成分及少量血迹,这都是她反抗时在凶手身上揪下的。我断言,残留在孙芮伊身上的指纹、表皮、毛发、血迹等,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,这个人就是杀死孙芮伊的凶手——李睿!”

李睿听得面容扭曲,脸上的肌肉在狠狠地颤动。

“哪怕是经过严密计算的犯罪计划,也必然留下证据,何况李睿这是临时起意的杀人?如此破绽百出,不足为奇。”慕容思炫舔了舔嘴唇,向蒋熙雯瞥了一眼,续道,“李睿杀死孙芮伊后,正在思考怎样处理尸体时,蒋熙雯由于某种原因,离开了自己的房间,并且恰好经过十一号房,发现了李睿杀人的事。当时,或许是李睿利诱蒋熙雯,让她成为自己的共犯,也或许是蒋熙雯主动提出协助李睿——当然她提出了自己的条件。总之,最后蒋熙雯将为李睿制造不在场证明。”

蒋熙雯没有说话。或许她已意识到,在慕容思炫那天衣无缝的推理之下,任何反驳都是徒劳无功的。

“他们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很简单。首先,两人合力把孙芮伊的尸体从十一号房搬到旁边的九号房,并且脱掉孙芮伊的睡衣,只剩下内衣裤,随后两人离开九号房,并且把房门关上。接下来,蒋熙雯换上黑色的内衣裤——她刚好也带来了一套,进入十一号房,准备扮演孙芮伊的角色,她在十一号房里把保险链挂上了,但却没有锁门……”

慕容思炫说到这里,夏咫涵不由自主地望向蒋熙雯,果然隐隐约约地看到她那白色的t恤里面,是一件黑色的内衣。

“一切准备就绪后,李睿回到了自己所住的十四号房。到了清晨时分,李睿把房内洗手间里的水龙头打开,并且在房门等候。当他听到夏咫涵所住的十三号房的房门打开时,立即开门出去,假装自己也刚好离房,并且有意无意地暗示夏咫涵,说昨晚蒋熙雯在自己的房间过夜,现在正在洗手间里梳洗。李睿的暗示,加上从房间里传出来的水声,让夏咫涵虽然没有亲眼所见,却先入为主地认为,当时蒋熙雯的确在十四号房里!”

夏咫涵惊讶得半张着嘴,心中骇然:“李睿利用语言暗示和声音暗示,制造了‘蒋熙雯在十四号房里的假象’,而我竟然不知不觉地掉到他所设的心理陷阱中去!这种白痴的诡计也竟然暗算了我?我真是白读了那么多的推理小说!”

慕容思炫扭动了一下脖子,接着推理:“当两人来到十一号房前的时候,李睿特意去打开十一号房的房门。这一举动十分别扭,但在李睿的计划中,却必不可少。而扮演着正在换衣服的孙芮伊的蒋熙雯,一听到开门声,连忙大叫。

“夏咫涵凭这突然而短暂的尖叫声,无法判断发出声音的人是否自己的女朋友。不过,叫声是从孙芮伊所住的十一号房里传出来的,所以,夏咫涵再一次先入为主地认为,发出叫声的人是孙芮伊,也就是说,他确信当时孙芮伊还活着,就在十一号房里。”

“该死!原来是如此白痴的替换诡计!”夏咫涵心中暗骂自己,“我竟然连续两次掉进李睿所设的心理陷阱!”

“紧接着,蒋熙雯立即穿好衣服,在门前做好准备。当李睿和夏咫涵离开走廊时,她马上从十一号房里走出来,并且轻轻地把房门关上。接下来,她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两件事:一、到十四号房的洗手间关掉水龙头;二、打开九号房的房门。她在做这两件事的时候,夏咫涵正在从走廊步向大厅。

“完成这两件事以后,她紧追夏咫涵的脚步,终于在走廊的入口处跟夏咫涵会合了。这就让夏咫涵认为,蒋熙雯是跟自己同步离开走廊的。事实上,他们并非同步离开走廊的,蒋熙雯比夏咫涵晚了十秒左右,而她也充分地利用了这十秒的时间差,完成了计划的最后一步。

“这个诡计的核心就是,让夏咫涵认为,在李睿和蒋熙雯离开走廊的时候,孙芮伊还活着,她是在这之后才被杀的,所以一直呆在饭厅的李睿和蒋熙雯,都不可能是杀人凶手。

“不过,他们的这个利用夏咫涵的心理盲点来制造不在场证明的诡计,是漏洞百出的。最大的破绽就是,根据尸体的情况,可以判断孙芮伊被杀于凌晨四点半左右,绝不可能是在清晨七点半以后被杀的。此外还有一些小破绽,譬如,如果当时在十一号房里换衣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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