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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:元芳你怎么看?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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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已经说过,大理寺相当于全国人民最高法院,

而刑部相当于公安部,督察院相当于检察院,

大理寺和刑部以及督察院都有办案的全力,但是不管是刑部还是督察院,虽然有办案职权,

但是案子办完之后,卷宗都要送到大理寺来进行最后的核定,

只有大理寺核定之后,这案子才能够最终盖棺定论,否则的话,程序上便不完善,当然,对于刑部和都察院所审办的案子,如果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纰漏的话,大理寺这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!

只不过大理寺的人手并不是太多,而且从职权上来说,大理寺的权利还不如刑部,

虽然说案件的最终审核权在大理寺这边,但是基本上就只是走个过场而已,毕竟刑部是三省六部之一,而大理寺却仅仅只是九卿之一,权重还是差了一级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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