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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9节(5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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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,这种模糊不清,怎么监察?

王宵猎前世,经常有人争论人治还是法治。绝大多数的人认为法治是先进的,人治是落后的,应该由人治为主,改为法治为主,甚至直就应该是法治。

这样认为是不对的。人生在世,各种各样的事情数不胜数。人与人形成社会,社会上的事情更加数不清。人和社会,实际不可能完全被法规所规定。理论上的法治社会,实际上不需要官员,只需要一些如机械般的公务员就可以了。

哪些法治,哪些人治,实际上是由政权依照自己的执政观念所决定。典型如美国,一个人如果没有律师,实际上连法治是什么内容都不知道。而一些小的独裁国家,一切则由执政者来决定。

一个正常的社会,应该是法治和人治都适度。而且这个适度不是固定的,而是随着社会的变化不断改变的。很多人认为应该法治,一是由于受到了社会舆论影响,再一个对官员的印象不佳。

官员不合格,应该处理不合格的问题。法治不到位,应该增强法治。这才是正确的态度。

官员在政权中的作用,最重要的就是在法规条例没有规定的时候,由官员决定。如果官员做出了错误的决定,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而不是只要没有条例规定,官员不必承担后果。对官员的监察,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。陈与义烦恼的,是有了这种权力,对监察官员的要求非常高。

叹了品气,陈与义道:“按观察所说,真要执行下去的话,接下来的一两年内,会有非常多的官员受到处分。极端一点,大部分的官员都会被撤被贬,这可如何是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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