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(2 / 3)
站。不管怎么样,我们不会派出一个护送车队,只有一辆车,所以我才打给你,我们需要一个好司机。你曾经和一个你非常欣赏的人一起出过任务,对不对?”
“你说的是一个司机吗?”
“甘比诺那件案子?”
“对了……我想想看。”
他们照这样一直演下去。莱姆一直都非常佩服德尔瑞的演技,演谁像谁。
那个伪装的蒙代尔警探——也应该颁给他一个最佳配角奖——表示:“我想起来了。托尼·格里登,不对,是汤米,一个金发的家伙,对不对?”
“对,就是他,我要用他。他在这一带吗?”
“不在,他在费城。那件劫车案挺棘手的。”
“费城!太可惜了,我们二十分钟之内就要出发了,等不了那么久。好吧,我就自己开吧。但是那个汤米,他……”
“那家伙还真他妈的能开车!他能够在两个街区内甩掉盯梢的车子!老兄,那真是精彩。”
“如果能用他就好了。好吧,谢了,蒙代尔。”
“一会儿见。”
莱姆眨了眨眼睛,对于一个瘫痪者来说相当于掌声鼓励。德尔瑞挂上电话,缓缓地吐了一口气。“我们等着瞧吧。”
塞林托乐观地表示:“这是我们第三次下饵,这次一定上钩。”
林肯·莱姆并不认为执法的时候可以使用这种定律,不过他还是说:“但愿如此!”
距离乔迪那座地铁站不远的地方,斯蒂芬·考尔坐在一辆偷来的车子里,看着一辆政府公务轿车停靠在路旁。
乔迪和两名便衣警察爬下车子,检视着周遭的屋顶。接着他跑进地铁站,五分钟之后,臂下夹着两个包裹冲进车内。
斯蒂芬并没有看到支援的后备警力,也没有尾随盯梢的车辆,他窃听到的消息正确无误。他们驱车上路之后,他开始跟在他们后面,一边在心里想着,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像曼哈顿一样,可以轻易地进行跟踪而不会被发现;他在爱荷华或弗吉尼亚绝对无法这么做。
那辆便衣警车开得相当快,不过斯蒂芬也是一个身手矫健的司机,在他们朝着上城开去的路上一直跟得很紧。轿车开到中央公园西面,路经一幢七十年代的房子前面时,车速逐渐减缓。房子前面站着两个男人,虽然身穿便服,但是很明显都是警察。他们和便衣警车的司机之间交换了一个信号,可能表示“一切都没问题”。
所以就是这里了,这就是林肯那条虫子的家。
车子继续往北行驶。斯蒂芬也跟着走了一会儿,然后突然停下来,爬出车子,提着吉他盒匆匆躲进树林里。他知道那幢房子附近一定有人看守,所以他迅速地移动。
就像一头鹿一样,士兵。
是的,长官。
他消失在一簇小树丛后面,朝着那幢房子往回爬,并在一株正在发芽的紫丁香树下找到了一块凸出的岩石作为掩护,打开吉他盒。载着乔迪的轿车这时候在一阵尖锐的声响当中回转,驶近那幢房子——车子在众多的汽车之间里做了一次u形回转,然后急速往回行驶。
他看着那两名警察爬出车子,四处查看,然后沿着人行道护送极度惊恐的乔迪。
斯蒂芬弹开望远镜的护盖,仔细地瞄准叛徒的背部。
突然,一辆黑色的车子疾驶而过,把乔迪吓得惊慌失色。他睁大了眼睛,然后甩开两名警察,跑进房子一旁的巷子里面。
他的护送人员转过身,手放在他们的武器上,盯着吓着他的那辆车子。当他们看到了车子里面的四名拉丁女孩之后,明白只是一场假警报。两名警察笑了起来,然后其中一人跑去把乔迪叫出来。
但是目前的斯蒂芬对这个瘦小的家伙并不感兴趣。他不能一次将那条虫子和乔迪一起解决掉,所以林肯才是他现在要干掉的人。他可以感觉得到那股饥渴,那股需要,就像他需要搓洗双手一样强烈。
开枪射击窗子里的那张脸孔,干掉那条虫子。
必须必须必须必须……
他透过望远镜观察建筑物的窗户——他就在那里,林肯那条虫子。
一股颤抖闪过斯蒂芬的全身。
就像他的腿和乔迪厮磨的时候,冒出的那股电流一样……只不过这一回的快感高出了千倍。事实上,他已经兴奋得喘不过气。
为了某种理由,斯蒂芬看到那条虫子原来是个残废时并不惊讶;事实上,这就是为什么他会猜测坐在轮椅上的男人就是林肯。因为斯蒂芬相信,只有一个杰出的人才能够逮着他——一个不会被日常生活的杂事干扰的人,一个智慧超群的人。
成群的虫子可以成天在林肯的全身上下蠕动,但是他却感觉不到。它们可以爬进他的皮肤里,但是他却一点也没有知觉。他是免疫的,而他无法受到伤害的事实,让斯蒂芬恨得咬牙切齿。
所以在华盛顿特区执行那件工作的时候,窗子里的那张脸并不是林肯。
或者真的是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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