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节(3 / 3)
流氓,净会做些缺德事儿!”
这些孩子一个一个被带走,直到轮到红叶红叶觉得这个穿呢子大衣的孙子多看了自己几眼,总觉得他好像认识自己。
孙继东确实看到了红叶,然后转过了头:“这孩子不是这帮流氓一起的,我来之前还阻止了这帮小流氓。”
“看不出来啊?还是个做好事的。”钱二喜一眼看出这孩子也是小痞子样儿,但自己这同学说话向来是有一句算一句,而且他也没必要给个小痞子撒谎。只能说,祸害人的军阀偶尔也会干一两件好事吧。
“这孩子就不用带了,走吧走吧——这姑娘是?”钱二喜其实一开始就看到孙继东一旁这姑娘了,只是之前不好问。
孙继东转过头,看到了毛思嘉头顶的一个小小的旋。眼皮飞快地垂下,然后又抬起。
“我爸战友家一姑娘,刚正好看到被小流氓欺负。”
“我爸战友家一姑娘,刚正好看到被小流氓欺负。”
毛思嘉听到这一句话是迷茫的。
孙继东不动声色地提醒她:“一个月前,你和毛叔叔来过我家。”
“啊!是孙孙卫南他哥!”毛思嘉想起来了,这可不容易只是怎么都想不起对方的名字,反而对方的弟弟印象稍微深刻一些。因为对方和自己同龄,当时还说了几句话。
也不记得说的什么了,大概是小学哪所学校之类的。
“对”孙继东深深地看了毛思嘉一眼,弄的毛思嘉非常心虚。人家救了她,她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有记住。
“是孙卫南他哥。”孙继东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点头和旁边等着的钱二喜说了两句,然后才转头看她:“我记得你叫毛思嘉。”
毛思嘉更心虚了人家都记得她的名字呢
钱二喜这边处理好了小流氓们,招呼孙继东去派出所,一方面了解一些情况。这个时候警察做事程序虽然没有后来那么规矩,但也是有一套的,孙继东、毛思嘉都得跟着去警局说明情况,相当于录口供。
另一方面,老同学有些日子不见,可以好好吃顿饭。
毛思嘉倒是没有一般人面对警察的紧张,眨了眨眼睛:“那警察叔叔,能不能让人去我家报个信儿,我没按时回家,爸妈肯定着急。”
钱二喜看了看毛思嘉那样,觉得这小姑娘的话挺有道理的。男孩子就算了,这么个漂亮姑娘,晚回家是能急死大人。想了想就在路边找了个愿意热心助人的路人,问了毛思嘉的家庭住址,就给捎带口信去了。
这么简单,就是这么简单。这个时候的人热心是真的热心。特别是北京人,还特别讲究个面儿,已经答应的事情保准会比自己的事情还上心。毛思嘉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了,对此是很有了解的。
于是她很放心地跟着警察叔叔走了。
毛思嘉落在稍微后面一点儿的位置,孙继东也落了下来,一路走着,快到派出所的时候冷不丁地说:“警察叔叔?”
“?”毛思嘉迷茫地看着他然后是忽然的福至心灵——这个人该不会是觉得自己被老同学占便宜了吧?
事情是这样的啊毛思嘉和他是同辈,毛思嘉叫了他同学‘叔叔’。如果他和他同学算一辈,那就被叫老了,连二十岁都不上,被个中学女生叫叔叔是不太对劲的样子。但是和毛思嘉一辈也不对啊,同学都成了叔叔了。
“顺、顺口?”毛思嘉‘唔’了一声:“对,就是顺口,其实是‘哥哥’,但是大家都叫‘警察叔叔’的。”
最后半句,听起来都有些期期艾艾了——孙继东眼睛里有了些微的笑意,但却没有说什么。
警察局里,事情前前后后都说的清楚明白这件事本身也不复杂,一看就知道的事情,这个时候也就是走个过场。
“行了,今儿事情就这样,这几个孩子先关几天。”钱二喜一边收拾文件,一边邀孙继东去吃饭。
孙继东摇了摇头:“改天就明天,我请你,今天不行。”
钱二喜不明所以,随着孙继东的视线,才看见了毛思嘉。
孙继东叫住了要走的毛思嘉:“我送你回家。”
钱二喜倒是没有多想,北京的冬天天黑的早,这一阵忙的,早就是夜里了。虽然作为人民警察,应该对首都的治安有着相当的自信,但世上的事不怕一万,就怕万一。而且人家又是一那么漂亮的姑娘,刚大白天都能被小流氓纠缠,就别说晚上了。
还是有个人送送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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