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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及时雨唐宁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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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志前脚刚走,后脚那个在牙行遇到的少年,就被牙行的人送来了唐宁的宅子。

少年身上脏兮兮的,手里还捧着一个灵牌。

刘依儿一开门,这少年就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,说什么都不起来,把刘依儿吓了一跳。

唐宁急匆匆赶过来之后,那少年就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,声音之大,就连一边坐在自家台阶上的老头都侧目相看。

“你这是做什么?”

“多谢贵人成全,从今往后,吴胜这条性命就是贵人的!”

少年的嗓门很大,唐宁却哭笑不得的上前将他搀扶起来道:“多大点事啊,而且我也不是刻意为之。起来吧起来吧,看你身上脏的,先去好好的洗一洗,换一身衣服,咱们再说这些事情。”

吴胜感激的望着唐宁道:“或许这对贵人来说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,但这对我来说,就是天一般大的事情。

自我记事起,就与奶奶相依为命。至今已有十余年,可恨南山盗烧杀掳掠,将我和奶奶居住的村庄毁于一旦。不得已只好逃入润州城内,却被官府打发去了牙行,惶惶不可终日。

若不是贵人出手相助,吴胜连亲手葬下奶奶的机会都没有。”

“好好,我知道了,你先起来说话。”唐宁发现自己拉不动这个臭小子,就又使了一些力气:“人不能轻易下跪,跪的久了,就站不起来了。

既然你已经来了我家,首先就要记住一句话。我家没有奴仆,只有仆役,你在我家干满五年,我就会去找官府给你上籍,从此往后,你就是良籍了。

所以你不需要给任何人跪下,除了你自己之外,没人是你的主人,也没人有资格当你的主人。”

吴胜涕泪横流,起身之后连声道谢。刘依儿笑吟吟的望着唐宁,这跟她想象中的唐宁没有丝毫出入,她满意极了。

唐宁和刘依儿忙活了一阵子,烧了一大桶热水,然后在吴胜小心翼翼的钻进桶里的时候,手里拎着刷子脸上露出恶魔一般笑容的唐宁推门而入。

“咱们家里人人都要遵守的规则不多,但第一条,就是要干净!”

刘依儿托着腮坐在正厅里面,听着吴胜杀猪般的嚎叫和唐宁得意之极的大笑,不由得心情变得轻快许多。

这个世道,除了那些满脑肥肠的商贾之外,人人都在过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。以刘依儿的经历,更是如此。

富贵人家的小姐变成了厨娘,就如同梧桐枝上的凤凰掉进了鸡窝,只会被人当做玩物对待,个中恓惶自不必说。

而自从一脚踏进这间宅子后,刘依儿便觉得这是她离开家乡以来最快活的一段时光。她非常希望这样的时间能够长一点,除此之外,别无它求。

即便是一直当一个厨娘也好。刘依儿脸孔红红的想道。

吴胜现在就像一只烤红的兔子一样,浑身上下都红扑扑的。唐宁找了件衣服给吴胜,吴胜却说什么都不肯穿,他说贵人的衣服他是不敢穿的,不能坏了规矩。

这一点唐宁倒是不强求,古人是很聪明的,但是他们在某个方面也愚蠢的厉害。

上下尊卑自从上古时期就有,这个概念在他们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,一时之间,唐宁还无法改变。

孙中山先生曾经说过:“天下大势,浩浩荡荡,顺之者昌,逆之者亡。”

唐宁不想亡,他还想回家呢,虽然这个愿望达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洗干净的吴胜还是个很耐看的小伙子,五官虽然不是那么好看,却十分的深刻。一张国字脸,整个就是标准军人的长相。

找了一间自己的内衬给吴胜套在身上,唐宁就出了门,特意又做了六个菜,拎着食盒转头就去了梦溪园。

敲了敲梦溪园的大门,开门的是一个仆役。告知了仆役自己想要拜访沈括之后,仆役就留下一句‘待我通禀我家老爷后’,就一溜烟的跑去了后院。

无所事事的唐宁四处打量,不由得对沈括的审美非常的佩服。

梦溪园的占地面积很大,一座大园子,跟后世的一座公园差不多。

仆役的门没关,唐宁就能看见里面的一片菜地。

沈括一生除了攀权附势之外,其余的时间都在钻研科学。农耕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大事,每一任皇帝都对农耕之事殷勤异常。他们甚至还会在一年之中,专门挑出一天去带领自己的大臣,嫔妃,亲自下地耕作。

这片菜地被沈括打理的很好,虽然看不出来地里面种的是什么,但是从土壤里钻出来的嫩绿小芽儿,却叫人赏心悦目。

仆役又一溜烟的跑回来了,笑眯眯的邀请唐宁进去,还说唐宁来的真是时候,正好赶在饭点上。

这就是揶揄了,看不见自己手里拎着的漆盒么?

沈括家里的人不多,大儿子沈博毅,二儿子沈清直,二儿媳朱氏,再加上他自己和张氏,以及二十余仆役丫鬟之外,就没别的人了。

吃饭的时候,五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,气氛沉闷的厉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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