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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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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现在她的手中,则握著仇怀恩派人送来的分手费!

听说她的“对手”竟是一个没胸缺屁股的小鬼,这令她难以置信,也无法忍受。

她,人称“夜之女神”的酒国名花,声名响亮的琴——会败在一个小鬼手中?她简直不敢想像自己会被多少姐妹淘讥笑!

一年前,她在自己所经营的酒廊勾引上仇怀恩后,立刻使出浑身解数留住他全部的注意力。

琴知道自己天生就长得好;娇媚的鹅蛋脸配上性感丰满的红唇,有一副水蛇腰和修长有致的双腿。她十五岁就“出道”十八岁就有数不清的入幕之宾。

琴是个贪婪的女人,要就要最好的东西,不到手绝不罢休!

而仇怀恩年轻、英俊;再加上权力在握,又最能满足她某种特别的“欲望”她不可能就此坐视,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从她手中飞走。

也合该天定巧合,当琴怒气冲天地直奔仇怀恩住处一探究竟时,他正好将手下都带了出去,准备解决一场在他的地盘上发生的纠纷。

留守的丁嫂一见到这个复仇女神,早把双腿给吓软了,哪谈得上“阻止”这两个字?

“你在哪里?小骚货,给老娘滚出来——”琴噼哩啪啦地一脚踹开绿室的门,下一步骤的动作却戛然而止——

老天爷!

“阿阿姨?”安小璃不知所措,一双无辜的眼睁得老大。

就就是这个面黄肌瘦的鬼丫头?

传闻居然是真的!

短暂的惊愕后,取而代之的是绝然的狂怒。

“哟哟哟哟!”踩著高跟鞋,她清脆有力的足音在这个小情敌身边打转,不时掺上几声冷笑;安小璃被她看得浑身发毛。

“阿阿姨,你是叔叔的朋友吗?”安小璃怯生生地发问。

仇怀恩对她的确好到不能再好,但却在无形中将她当成了他的私有物。没有他的陪伴,她根本无法步出这楝房子一步——在很久很久之后,安小璃才体认到这一点。

琴真的不想相信,但她不得不承认,这个娃子的确是罕见的美人胚。可是,想和她抢男人?下辈子吧!

“原来他真的花钱在玩你,嗯?”

一股火焰往她脑门直冲,激动的情绪覆盖了一切。

琴随手拿起一只水晶雕像——上一秒还在手中把玩,下一秒,她即冲动地往身后的墙砸去。

安小璃完全呆住了。

“怎么,你敢抢走我的男人,却没胆和我说句话?”

琴完全忘了对方只是个一百五十公分都不到的小女生,美艳的脸孔此刻狰狞无比。

一阵奇怪微弱的声响暂时分散了琴的注意力,这才看到小女孩臂弯中蠕动的小毛球。

“这是什么?”她挺恶心地皱起一张脸。

“喵喵。”尽管对方一脸凶巴巴的模样,安小璃却仍鼓起勇气,想试著表达她的友善。

安小璃小心地用掌心托捧起那只迷你的小猫。“你要不要摸摸看?它软软的,很舒服哦,我保证喵喵绝不会咬人。”她略带骄傲地又加上一句:“是叔叔送给我的。”

琴瞪著她。这算什么?这算什么?仇怀恩从未“送”过什么给她!通常,他都是签好一张支票,叫她自己去挑选喜欢的东西

仇怀恩真的是为了这个乳臭未乾的小白痴而丢弃了她!

“啪”的一声,她用力地拍掉了安小璃掌中的小猫。那只无辜可怜的小东西笔直地飞撞向墙——

“啊——”安小璃放声尖叫,感到胸口被活生生地一揪!

“去死吧!”琴踩著硬硬的高跟鞋,后跟毫不留情地直跺下去,一股凄惨的喵呜声随之响起——

“喵喵”

心脏负载不了如此大的刺激,安小璃整个人痛得蜷缩在地面上——

为——什——么——

“管你是怀恩买来玩的也好,捡来的也罢!你去死吧!”

叔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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