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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(4 / 3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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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所生的两兄弟,十年不曾见面了。一个即将就木,一个万念俱灰,过去的恩恩怨怨,此时都不必再谈了。皇帝只说:“弟弟,我把侄儿交给你!”

这是托派,亦即受顾命,十四阿哥始终倔强,平静地答说:“皇上的恩典不敢受。我有病。”

皇帝想了半天,只叹一口气。

到得第三天,皇帝驾崩圆明园,遗命以庄亲王允禄、果亲王允礼、大学士鄂尔泰、张廷玉为顾命大臣,宣读遗诏:“宝亲王皇四子弘历秉性仁慈,居心孝友,圣祖仁皇帝于诸孙之中,最为钟爱,抚养宫中,恩逾常格。雍正元年八月间,朕于乾清宫召诸王满汉大臣入见,面谕以建储一事,亲书谕旨,加以密封,藏于乾清宫最高处,即立弘历为太子之旨也。其仍封亲王者,盖令备位藩封,谙习政事,以增识见。今既遭大事,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。”

嗣皇帝哀哭尽礼,定期即位,改明年为乾隆元年。不过,在未即位以前,嗣皇帝就翻案了。不是有意违父之命,而是先皇有许多做错了的或者不该做的事,一一拿它矫正过来。

第一件事,定庙号为“世宗”。雍正皇帝,亦如前明的世宗,为晚年的修炼之术所累,养了几个道士在西苑,后来骤得暴疾,亦可能是服了道士所修炼的金石药有关。所以皇帝在大行皇帝驾崩的第四天就颁了一道上谕:“皇考万几余暇,闻外间炉火修炼之说,圣心深知其非,聊欲试观其术,以为游戏消闲之具,因将张太虚、王定乾等数人,置于西苑空闲之地,圣心视之与俳优人等耳!未曾听其一言,未曾用其一药,且深知其为市井无赖之徒,最好造谣生事,皇考向朕与亲王面谕者屡矣。今朕将伊等驱出,各回本籍。伊等平时不安本分,狂妄乖张,惑世欺民,有干法纪,久为皇考之所洞鉴,兹从宽驱逐,乃再造之恩,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,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,以及在外招摇煽惑,断无不败露之理,一经访闻,定严行拿究,立即正法,决不宽贷。”

驱逐了道士又警告和尚,着礼部传旨,通行晓谕:“凡在内廷曾经行走之僧人,理应感戴皇考指迷接引之深恩,放倒深心,努力参究,方不负圣慈期望之至意,倘因偶见天颜,曾闻圣训,遂欲借端夸耀,或造作言辞,或招摇不法,此等之人,在国典则为匪类,在佛教则为罪人,其过犯不与平人等。朕一经查出,必按国法佛法,加倍治罪,不稍宽贷。”

又一件事是废皇子改名之例,却又假托先帝遗命而行。

原来御名弘历,下一字已将“曆”字下面的“日”改为“止”,写成“歷”字;上面一字依雍正之例,亦应改写,所以特颁上谕,说他与弟兄的名字,都是圣祖仁皇帝所赐,载在玉牒,如果因为他一个人,让弟兄的名字统统改过,于心实有未安。

接下来便是为他父亲补过了,“昔年诸叔恳请改名,以避皇考御讳,皇考不许。”他在上谕中这样说,“继因恳请再三,且有皇太后祖母之旨,是以不得已而允从。厥后常以为悔,屡向朕等言之。即左右大臣亦无不共知之也。”接下来讲一篇避讳的道理,归结于:“朕所愿者,诸兄弟等修德制行,为国家宣猷效力,以佐朕之不逮,斯则崇君亲上之大义,正不在此仪文末节间也。”

当然,大家最注目的是雍正弑兄屠弟一案,如何翻法?皇帝首先是矜恤阿其那、塞思黑的子孙,而且将他们两人说成“不孝不忠获罪于我圣祖仁皇帝”,很巧妙地说成“皇考即位之后,二人更心怀怨望,是以皇考削籍离宗”,表示雍正屠弟是行家法。不过“阿其那、塞思黑孽由自作,万无可矜,而其子若孙,实圣祖仁皇帝之支派也。若俱屏除宗牒之外,则将来子孙与庶民无异”。最后又为先帝开脱,说“当初办理此事,乃诸王大臣再三固请,实非皇考本意。其作何办理之处,着诸王满汉文武大臣,翰詹科道,各抒己见,确议具奏”。并且声明,有两议三议,亦准具奏,表示并无成见横于胸中,只求集思广益。

不久,又将他的胞叔自圆明园关帝庙中释放,同时做了一件使他胞叔稍减怨气的事。恂郡王的长子弘春,在雍正时,竟出卖他的父亲,被先帝封为贝勒,后晋封郡王。皇帝对这个卖父求荣的堂弟,深为鄙视,特颁上谕:“弘春蒙皇考圣慈,望其成立,晋封郡王,加恩优渥,此中外所共知者。乃伊秉性巧诈,愆过多端,于上年奉旨革去郡王,仍留贝子之职,冀其悔过自新,伊仍不知悛改,家属之间,不孝不友。其办理旗下事务,始则纷更多事,后则因循推诿,种种不妥之处,深负皇考天恩,着革去贝子,不许出门。令宗人府将伊诸弟带领引见,候朕另降谕旨。”不许出门等于幽禁,所以大快人心。

再有件大快人心的事,是曾静终于难逃一死。本来这一案的处理,显失公平,令人不服。皇帝第一个就是这样在想,不过不能在翻案之中暴露先帝的过愆,所以反复推敲,才找得一个理由。

上谕中说:“曾静大逆不道,虽置之极典不足蔽其辜。乃我皇考,圣度如天,曲加宽宥。夫曾静之罪,不减于吕留良,而我皇考于吕留良则明正典刑,于曾静则屏弃法外,以吕留良谤议及于皇祖,而曾静止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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